2004-12-19

風波未了

那天心血來潮突然打了那麼大篇的一段文章
再看了這兩天的新聞
又有點謬論想寫一寫
沒閒情去理會這等無聊時的話
大可不看也罷

再重申一次,個人認為,
私有化未必是壞事,
入稟法庭的一眾又不是做了好事。
另我反感是大家都只從表面去狠評一些事一些人

在商業角度
無疑咁搞一搞,一定會有影響
但是否真的有他們說得咁誇張呢?
還是有人把影響無限擴大?

在民生角度
私有化後究意會係對大眾小市民好了還是差了?
真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只可以放長雙眼走著瞧

在政治角度
說來好笑每次有甚麼事
總會有人站出來話事件已給人政治化
就好像是一個無言以對時的最後一個擋箭牌一樣
任何東西都是講道理講規則的
在商場上,只要不犯規,同行之間可以各出其謀
誰賺誰蝕自會分曉,敗者亦無可怨懟
風波未了

在政治上,豈不應該是同一道理?
大家都是依法辦事,大可各出其政治手腕
誰取得民心誰取得權力就自有分數
是否每次一讓對手下了一著意料之外的棋子時
就只懂得給對方扣上「政治化」這已給講成貶意的大帽子?
有本事把會著棋都下得好下得妙又何用怕別人政治化?
更何況成件事真的變成「政治化」都不知是誰的責任…

從政府角度
不用多說啦
政府入面最最高給的兩位都站出來講了一番話
那麼是否他們口中說的就代表整政府的立場呢
是的話,可說是政府的失策....又行錯多一著
不是的話,就是那兩位仁兄魯莽失言.....
對方行這一步妙著,擺到明係放個小市民出來對你個大機構
從來冇諗過可以勝過你,佢只係想來一場公平的法律決鬥罷
身為地方首長,係咪應該由得佢公公平平咁在法庭比一比就算?
為何要多此一舉出來說三道四?
想用成個政府嚇到兩位小市民怕事退縮?
想用成個政府迫法庭偏幫你的一方?
說來於事無補,徒失民心.....更自暴其短也.....唉

在法律角度
好慶幸終審法院最後不批准縮短原訴人的上訴考慮期
真不知哪個人白痴到叫個律師去提出這個要求
法律就係法律,每一個人都有公平的權利
唔可以話因為有五十萬個人買領匯,
唔可以話因為上唔到市會好多人有損失,
而去忽視一個香港市民應享有的法律權利!
我的角度睇,其實第一日判敗訴之後,
本來大班已出來話唔再在金錢上支持上訢,
即係人地都同你講,玩夠了,這局當和啦.......
點知轉過頭你又走去話要佢即日決定上唔上訴,
嘩!換轉係你都火滾啦,我都未話上訴你做o的咁下三濫的小動作做乜?
即係你驚,覺得自己理虧,想快些封晒o的後路?
咁就幾大都同你玩多舖啦.......
再者,向法庭提出這個要求的,簡直有點為求自己的利益
莫視及侮辱了對司法獨立,法治,法律的神聖角色.....

剛才無線的新聞透視
請了三個嘉賓,一個經濟學人,一個自由黨,一個民主派
前兩者擺出一個護主保皇的支態....
後者就必然成為孤軍.....
得十分鐘的討論,我只是覺得好核突....
民主派議員冇一句說話是講得完的....
哈!一方面會不滿甚至嘲笑長毛的不禮貌不文明
他們又可以這麼有樣學樣?....一個字.....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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