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4

車禍?人禍?

農曆新年前,那宗奪去六條性命的車禍,
那個醉駕司機羅少權昨天上庭應訊,
案結還未審結,下月要繼續審理。

有點出人意料之外的是,被告在離開法庭時,
非但沒有遮遮掩掩,任由記者拍照,
還走到在場的死者家屬們前下跪道歉。

在電視新聞看到這個畫面時,
立即想起一句兒時的經典廣告對白︰
「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呢……」

當然,世界上就算可能性高達一半以上的事情,
只要一天沒有發生,人,就會存在僥倖心理,
所謂「早知」往往只是事後孔明……

正如家屬之一的一位先生當時所說︰
「六個家庭支拄無咗呀!個個無晒老豆,無咗仔呀,
你今時今日跪係度做咩啫,冇意思㗎!」

客觀來說,看見被告的表情,態度,行為,
真的可以看出他的確是滿心悔疚的,
奈何今次的禍闖得太大了,背負的只會是一生的債,
怎麼還也還不清的了……

其實對醉酒駕駛這個問題,根本一直就是罰得太輕,
往往要到出了這麼嚴重的意外,才檢討提高罰則。
最莫名其妙的是,每每要嚴打時,
就會有些職業司機走出來有點微言……

大佬,最高危就是你們這班職業司機,
經常以為自己駕駛經驗豐富,別說飲了酒照開車,
超速、衝燈等等亦時有所為……
如果根本不會犯法的人,又為何會怕提高罰則?!

自從1885年,汽車之父Karl Benz(卡爾‧賓士)發明了第一輛三輪汽車,
這一百多年來,死於這個發明下的人數以千萬計……
例如,以2004年世衛的報告指出,當年全球有120萬人死於車禍。
未知賓士先生泉下有知會有何感想……

希望今次的意外真的可以喚醒全港駕駛者的良知,
最少要意識到操控著在路上行走的車子,
除了是方便的交通工具外,更是危險的殺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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