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0

世界版大富翁 - 誤解

這篇草稿不算太久,是去年八月三十一日記下的,四個月左右……
記得當天看到報紙正介紹新出的世界版大富翁,忍不了節錄下以下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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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31-8-2008
點玩?
參與人數4至6人,銀行家先把「契約書」洗勻,每人獲派兩張後立即按契約書上的價錢付錢購下該土地。由「起點」開始,每次擲兩粒骰,按點數決定前進步數。如停在無人擁有的土地上,便可去銀行購買;如停在別人的土地上,便要向土地擁有者繳付按「契約書」上的租金。如停在自己的土地則可建房子。只要有第二位參加者破產,遊戲便結束。最富有的參加者便成為「大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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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算是對大富翁的規則熟悉非常,但作為一名愛好者總算是略知一二。
對於身為一份報紙,卻不負責任不加考証地寫下如上的一段,確實看不過眼。

真不明白,該天的報紙明明整頁都介紹這副新的大富翁,
還有很多相片,連這副新版獨有的棋子也有拍出來。
好明顯是有一副在手上再做這篇報導的,
那麼一定有份說明書罷,這想也可以把玩法亂寫一通?

而且我還相信筆者是曾經有看過說明書的其中幾頁的,
要不,他不會寫出這段類近「簡短版」的玩法。

我剛拿了本說明書出來看看,正式的遊戲玩法有四頁紙,
簡短版的只得半頁,因為只寫了相對正式玩法的變動。
還有一個只佔三行字的「另一個簡短遊戲方法」……

例如筆者提到在開始前先每人發兩地地契,立即付錢,
就是「另一個簡短遊戲方法」中所提及的。

「簡短版」則是說每人先發三張地契。
這玩法派發的地契都是不用付錢的!

至於遊戲的結束,正式版是要戰至最後一人的,
簡短版是任何一人破產,遊戲就結束的。
而另一個簡短版則是玩時限賽的,夠鐘就結束遊戲。
從未聽過有人說是「只要有第二位參加者破產,遊戲便結束。」

全文最錯得利害的一句,就是「如停在自己的土地則可建房子。」
寫得出這句的,即是也根本就沒了解過這個遊戲,唉!

這個記者寫出這篇新聞稿,不知道生產商看到會有甚麼感受呢!

其實,大富翁的誤解還有很多,
大都源於大家少時候玩的那些翻版大富翁的說明,
加上一些小朋友沒看說明就亂玩的規則,
再加上後來以大富翁為名的電腦遊戲的混淆……

我認為就是這些給亂改了的規則,
才令很多大人以為大富翁是小朋友的遊戲,
其實我一直覺得,這個遊戲絕對是成人遊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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